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劉冠南 實習生/梁詩涵 通訊員/陳亮)秋冬之際講究進補,一名孕婦為進補安胎購買熊掌,結果構成犯罪被判刑。近日,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批非法收購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案。法官提醒,切勿因一時的口腹之欲,獵捕、殺害、收購珍貴野生動物。
  孕婦陳某聽人說在秋冬之際吃熊掌進補對孕婦和小孩都有好處。她於2012年11月初到從化市太平鎮一菜市場路邊購買了四隻熊掌,後被從化市公安局查獲。
  經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鑒定,此四隻熊掌為黑熊前後熊掌,其中兩隻為左、右前掌,兩隻為左後掌。法院審理認為,黑熊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,陳某非法購買熊掌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。從化法院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二年,並處罰金1000元。
  廣州市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的銷售經理劉某龍,為了提升其團隊的銷售業績,加大宣傳力度,以3000元的價格向一名男子購買了一條蟒蛇用於商業表演,後又到從化市三鳥市場購買了一隻海狸鼠,放在宿舍飼養。
  2013年9月16日,劉某龍在從化市汽車站廣場利用上述動物表演期間,被公安人員抓獲。
  經鑒定,該條蟒蛇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。
  經從化法院審理,判決被告人劉某龍犯非法收購、運輸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,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並處罰金1000元。
  從化法院法官介紹,根據我國刑法規定,對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不僅是獵捕、殺害會構成犯罪,收購、運輸、出售均有可能觸犯刑法。
  從化法院提醒廣大市民勿因一時的口腹之欲,獵捕、殺害、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。
  據介紹,被納入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名錄的包括穿山甲、蟒蛇、黑熊、梅花鹿、河狸等。  (原標題:孕婦為安胎進補購四隻熊掌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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